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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 · 政策法规· 2026-08-14精选AI 评分 85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池业务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AI 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通知自 2026 年 9 月 14 日起施行。通知规定企业参与条件、备案流程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要求,并允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资金归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

推荐理由

通知把跨国公司资金池的参与条件、备案流程、额度计算和银行审查责任纳入统一规则,并设定全国施行日期,便于企业梳理资金归集与跨境收付安排。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 政策法规· safe.gov.cn